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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箫白评《瓜生同蒂》|并蒂瓜的“罗生门”
在一个旨在为美国读者铺垫关于明代中国基础知识的前言以后,《瓜生同蒂》的正文分为六章。第一章“嘉瓜”将与此书缘起有关的三篇核心文本并置并进行分析。三篇文本所叙述的事件本身非常简单——洪武五年(1372)夏某日,数位朝中重臣结伴向朱元璋呈上并蒂双瓜。双瓜并蒂本已罕见,又因为双瓜产于朱元璋先祖之乡句容,群臣将之视为祯祥之兆,遂向皇帝表示祝贺。围绕此事,三种文献上的相关记载侧重点不同。朱元璋自己所写的《嘉瓜赞》名虽曰“赞”,但细品之下可谓笔触“发酸”,语调亦颇有些阴阳怪气,言辞间透露出他对群臣小题大做的不屑。且因为自己农民出身、熟悉农事,因之对知识分子的纸上谈兵颇感轻视——且看《嘉瓜赞》中“出身农家,亲耕畎亩,岁睹五谷生成,不闻同蒂。居群雄中一十年,为王为帝纪已十载,尚未知此端,因不识诗书,欠博观乎古今,以致如是”的自嘲自讽,皇帝的鄙夷之态跃然纸上。而在宋濂所写《嘉瓜颂》中,则一方面对双瓜来历进行了补充,另一方面将双瓜并蒂之兆与王朝在西北的战事顺利联系在了一起:朱元璋的叙述并没有告诉我们这对嘉瓜究竟是什么瓜,而宋濂则将之明确为西瓜,并更进一步地说明因为西瓜是西北所产,所以双瓜献瑞便势必预示着西域“同心来朝,骈肩入贡”——读至此,笔者不得不佩服宋濂清奇绝伦的“脑回路”,明初开国第一文臣果然名不虚传。除此以外,宋濂文中献瓜的主角变为了汪广洋,而非朱元璋自己记录的陶凯。第三篇文本是《明实录》的记载。此一记载最为简单,其中进瓜者为陶凯,朱元璋的回应则满是政治正确的表述。
为何关乎献瓜之事的三种文本记载会形成“罗生门”式的差异化叙事?三种记载不仅各有侧重,且细节亦有所不同,它们孰是孰非?施珊珊在此章中尝试性地进行了分析。如关于究竟是谁进呈瑞瓜,施珊珊认为,汪广洋在洪武朝的政治厄运是《明实录》及朱元璋自己日后选择将陶凯描绘成进瓜主角的主要原因。又如关于我们应当如何理解1372年发生的这桩进瓜事件,施珊珊将其与洪武皇帝的中都营建联系在一起,提出朝臣之所以要强调并蒂瓜产于朱元璋祖乡句容,是为了催促太祖调整政策,说服他放弃中都计划。当然,论者可以批评施珊珊的这些判断都缺乏史料证据,事实也确实如此,但笔者认为,在彼此疏离的史料之间敢于建立联系,或者能够尝试为历史事实寻得合适的时空语境以进行诠析,任凭想象力驰骋而大胆假设,这本便是历史学家应该具备的能力。
第二章“帝言”是在第一章基础上的延续,尤其通过分析朱元璋的《嘉瓜赞》来考察明太祖的帝王心术。在本章中,施珊珊着力从文本细节处推敲朱元璋对于献瓜之事的认识和理解。先是,在明代以前的中国,帝王对奇祥异瑞往往持欢迎嘉纳的态度,但是“太祖的不情不愿开创了一个先例”,体现了施珊珊所认为的 “太祖是在宣示自己有决定何种现象为祥瑞并解释它们的特权”(39页)。同样能够体现朱元璋突出个性的,是他执着于围绕祥瑞的“物理体量”作文章,而非仅仅关注其符号象征意义:“若尽天地间,时和岁丰,或乃王者之祯有之,王祯不在乎微末之中。”换言之,朱元璋认为既然自己的德行和国家的福祉是与“天”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国运隆昌这样的宏大叙事便不应该仅仅通过一对西瓜这样的微末小事来进行呈现。
施珊珊对《嘉瓜赞》细致的文本分析颇见功力。她认为,朱元璋不介意自己想法中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在文本中体现出来——他既不完全接受又不完全拒绝将并蒂瓜当做祥瑞,而更在意拆解征兆并赋予其意义的话语权是否在自己手上。此章中施珊珊所表现出的对于文本出处、语境的关注,对不同性质文本间的区别所抱持的审慎态度,其实在《明代的社学与国家》中亦已得到体现。在检视社学在明初、明中期及明晚期的发展样态时,施珊珊所仰赖的文献基础分别是御旨(明初)、御旨/奏章/文集书信(明中期)及记文/地方志(明晚期)。而这几类文本因其叙述出发点不同,往往会左右后世史学家的历史认识。比如地方政府所颁行的政令,常常倾向于强调地方官员的施政自主权和主动性(《明代的社学与国家》167页),因之容易影响我们对彼时央地之间权力关系的判断。由此可见,对史料的“生产”逻辑及其影响保持警觉,在施珊珊的不同作品中一以贯之。
《瓜生同蒂》的第三、四、五章将焦点从朝堂之上挪开,转而关注并蒂瓜的源头——句容地方社会。换言之,是谁种出了并蒂瓜,瓜农又出于什么原因、得经何人之手将并蒂瓜呈给皇帝,整个事件的运转机制其实是我们理解明初地方社会、央地互动逻辑的有趣视角。第三章考察了句容这个南京以东京畿小县的献瑞传统。作者发现,句容百姓对于献瑞相当执着:近者有1367年时所献一茎两穗之麦,远者则有南宋双瓜并蒂以证知县张侃德政,明清时代则更多有例证。尤为有趣的是,纪念南宋知县瑞瓜的宋代碑文和图画其实一直都保存在句容县学之中,说明明初时人的比附之举可能由来有自。
在朱元璋的赞辞里,并蒂瓜“民不自食,炙背来庭”,说明双瓜是由一个百姓越过地方官员直接背到京师的。第四章《张家》便聚焦的是这个百姓及其家族。由宋濂的文本可知,种瓜人名唤张观——按照道理,种出了能让皇帝撰写赞辞的双瓜,张观及其家族纵未能飞黄腾达,也应该高枕无忧了——但张家在献瓜之后的遭遇,却让人唏嘘不已。献瓜数年后,张观之弟遭朝廷误捕,张观奔走申诉,却最终与乃弟双双被戮。两人的悲催命运下及数代,直至1439年张氏后人张谏高中进士后,张家运数才有所转圜。在本章中,施珊珊着重利用张氏家谱对明代前期张家史事进行钩沉,然亦多少有过于依赖私家著述之嫌。与此同时,笔者在读完本章后不禁好奇,明初献瓜一事究竟对于张氏家族的浮沉而言意味着什么?施珊珊力图在朱元璋祖乡句容之事上进行引申,但有时不免落入过度诠释的窠臼。网络上亦有网友对是书相关章节进行点评,其中不乏笔者颇以为然者,如“皇权与地方家族的调和并没有讲透……比如我并不觉得张氏把瓜呈送给朱元璋是居高临下的姿态、心怀张氏家族的优越感”。施珊珊自己亦承认,“太祖的归属感显然在凤阳”(93页),以此,句容究竟对于朱元璋来说意味着什么、皇帝对这个所谓的“祖乡”有无甚特别情愫、张家又是否存在于朱家的历史记忆里,实难轻易定论。同样让人感到有些牵强的是全书第五章《神笑》,因为祠山大帝俗姓张,且亦与句容有些关联,作者即在此章中某种程度上暗示了祠山大帝与献瓜张氏之间存在链接(如小标题“张家的神”),但确乎没有史料可以直接坐实此一推论。在明初时代的国家祭祀场域里,祠山信仰多得优待,但这应当与祠山大帝可能的句容籍贯没有关系,而是其灵验的祈雨功能、广泛的地域影响使然。祠山神和句容张氏的隔空嫁接,或许在明初时尚未建立。
《瓜生同蒂》第六章《重述》试图把嘉瓜之事放在更长时段的文化传统中进行考察,尤其关注文本和故事本身所拥有的自我繁衍、自我更新的能力。先是,宣德朝颁行的《五伦书》中已然记述了包括进呈嘉瓜之事的一系列吉兆,并将嘉瓜故事置于列举君主拒绝阿谀奉承例证的“君道—嘉言—谦德”之下,将其用为朝廷宣教和道德劝诫之用。而在倪谦应张谏所请替乃父撰写的哀辞中,嘉瓜成了张家“绵绵瓜瓞”的起点,一方面预示了张家子孙众多,另一方面更以“瓜之近本,初生者常小,其蔓不绝,至末而后大”的道理,为张谏高中进士光耀门楣提供了合理解释。在此语境中,嘉瓜便与皇权、天下无关了,只是张氏家族发展史上的一桩轶事。相较而言,《句容县志》对嘉瓜故事的演绎则同时赞美了张氏与朝廷,通过淡化皇帝的怀疑和张氏的苦难,以赞颂之辞将“庙堂”与“地方”这两股纽带编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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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伊奇塔谈作为思想实验的图像史
斯托伊奇塔:我对欧洲文化想象中各种创始性神话人物的兴趣(皮格马利翁、布塔德斯、纳索西斯、圣路加等)一直且始终存在。这个兴趣的源头或许来自我对所谓“图像”和“艺术品”之间浮动的关系的探究。我思考的出发点或许最初是理论性的,但一旦问题被提出,一整个图像界域(iconosphère)在该理论议题的周围逐步成型,也就让我明白所提的问题是值得思考的。
在《皮格马利翁效应》中,我以“拟像”这一复杂概念为引导,它最早出现在柏拉图和卢克莱修的作品中,而德勒兹和鲍德里亚对之的探究也颇为丰富,对我多有启迪。除了皮格马利翁是西方文化想象中一个关键人物以外,还有其他面向引我关注。我对艺术家以及“天才”的概念与神话的成型有许多兴趣,这在早期的艺术文献中已有体现(从老普林尼到瓦萨里等),并在浪漫主义时期蓬勃发展。我在几篇探讨巴尔扎克的《不知名的杰作》和佐拉的《杰作》这两部小说的论文中对此有所讨论,但我并不确定是否会在未来的研究中继续相关的思考。
再者,在另一本更晚近的名为《制造梦境》的著作中,我又进而探讨了另一个议题。如标题所示,该书谈论艺术创作与梦境幻象之间神秘的联系。我试图探究这个对弗洛伊德和容格而言尤为关键的课题,但同时规避一种“对图像展开精神分析”的方法论误区(即便弗洛伊德和容格在这本书中出现甚少)和超现实主义的陷阱(他们在书中杳无踪迹)。这本书的结尾分析了笛卡尔三个著名的梦境,这位哲学家在1619年同时发现了“我知”与梦境:“我思故我在“和”我梦故我在”是两个并行的哲学发现,这一点不容历史学者的忽视。
斯托伊奇塔:贡布里希运用皮格马利翁的深化来解释“完美的摹仿”这个概念,在我看来,这个观点亟待纠正。贡氏似乎忽视了奥维德叙事的深邃意涵,将之化约为“一篇情色小小说”(an erotic novelette)。当然,也恰恰是这则故事的“爱欲”意味让皮格马利翁得以成为拟像的创始神话角色(拟像作为一种对象并不“再现”[représente]任何事物,而是一种纯粹的“在场”[est]),并将这个故事远远投诸炫技式的摹仿技术的范畴以外。贡氏多少有些浮于表面地把雕像的动态归因为神灵的介入(“女神将冰冷的象牙转化为活生生的肢体”),但奥维德的原文其实更为精微,这令我不得不在撰写文稿时对拉丁原文做语文学的细读,因此试图澄清,在拟像的历史中,艺术与技艺和巫术对话的种种方式。
您早期作品(例如《画作的诞生》和《描绘狂喜》)与二十一世纪以来后期作品之间最明显的转变在于后者都具有“跨历史”的维度,探讨了跨越古今的视觉素材。我感到千禧之际可能存在三个思想趋势与这一转变相关。首先,正如我们之前谈到的,贝尔廷对图像人类学的呼吁。这与第二个趋势相呼应,即对瓦尔堡作为“图像人类学”先驱的复兴,尤其是《记忆女神图集》作为跨越时空的跨历史艺术史研究的典范的复兴。对我来说,《皮格马利翁效应》的结构尤其让人联想到图集的理念,这尤其因为它融合了截然不同的图像类型和跨媒体的艺术作品(舞蹈、电影、手稿插图、现代玩具和美术)。第三个方面是学者对展览实践的参与。与其他学者相比,您并非策展领域最活跃的艺术史学家,但《影子简史》一书确有展览版本,就像《皮格马利翁》一书以其独特的方式将视觉图像构建得如同一场图像展览一样。我们还可以提及《画作的诞生》中探讨的珍奇室绘画这一早期展览模式。能否谈谈您组织这些纸上与实地展览的不同心得?
斯托伊奇塔:阿比∙瓦尔堡及其《记忆女神图集》所承载的思想无疑具有奠基性的价值,可以说,它构成所有图像史研究的基础。同样可以指出的是,鉴于电脑技术的存在,“网络”概念在当代社会中支配着我们的思想,它的操作意味同样对相关学科写作尝试意义重大。在我们这个时代思考和撰写一部艺术史著作无法不在这两道里程碑所划定的范畴内展开。如今,人工智能也异军突起,但我并不想对个中挑战发表个人意见。
我撰写《影子简史》时,其实并非有意识地将其构想为一场展览。当书作面世后我收到有关将其组织成展览的邀请时,我其实是相当吃惊的。也就是几年前,我在马德里提森美术馆策划该展览时,逐渐意识到在一部跨历史的著作中和在一场展览中创造一个“图像网络”之间的异同。在书中,读者可以翻阅书页,在丰富的文字评论之间观看图像复制品,但在广大公众眼前“展示”这个图像网络依赖一系列原作,也因此不得不估计展览空间、作品尺寸、观众的行走流线等等限定,也因而意味着一种截然不同的策略。我并不排除将来有一天组织一场有关皮格马利翁和拟像,抑或梦境的展览,我很确信我将从中学习到很多无法预料的东西。
《画作的诞生》和《皮格马利翁》之间另一个有趣的比较点在于您处理艺术媒介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两本书截然不同,《画作的诞生》聚焦于被框裱的画面(tableau)这一种视觉媒介;而《皮格马利翁》更有趣地探讨了不同艺术媒介间的空间。但它们也存在共通之处——可以说《皮格马利翁》是《画作的诞生》的雕塑配套读物,您对法尔孔内(Falconet)的雕塑《皮格马利翁与伽拉泰亚》作为一种元雕塑的解读就是一个标志(第五章)。此外,您对艺术自反性的兴趣在另一本书中得以延续和转化,将问题从单一媒介转移到艺术家如何将媒介之间的关系作为自我反思的场域。能否谈谈您试图通过对“媒介”概念的探究来表达什么?
徐坚评《厚土无疆》|十二座墓葬,早期中国文明的一场壮游
物其实并不沉默,只是以文字先入为主的观看者不一定听得到物的声音。十九世纪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伟大旗手拉斯金(Ruskin)曾经说过,“伟大国度以三种文本——事迹、言辞和艺术书写自传,没有一种能在不参考另外两种的情况下得到理解,但是三者之中,只有最后一种才是可信的”。罗森教授“写一部全新的、不同于早期文献和正史的历史著作”的愿望正是这种思想一脉相承的结果。中国考古学迄今都不擅于讲述“物的历史”,物常常被当成科学规则的证据,或者不受约束的文化标签。我记得罗森教授多年前以殷墟妇好墓随葬器物组合为例,说明晚商社会的物质语言系统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墓主人的尊崇地位可以通过器物形态、规格、数量、组合关系,寻常器物形态组合成罕见形态,以珍贵材质制作常见器型,远距离输入的奢侈品,等等,表达出来。这一思路发人深省,在《厚土无疆》的所有案例里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尤其值得走向阐释的中国考古学学习。
物的表达可能是“政治学的”,可以精确地计算和整饬地排列的。从《周礼》开始,绵延至后世的基于所有者身份和等级的层级式鼎簋制度、舆服制度甚至建筑制度,《考工记》的都城营造格局符合这种规范。然而,物的表达从来都不是严丝合缝地符合规范的,既可能处心积虑地将文化或者政治认同、倾向、记忆和期盼揉进去,也可能将个人私慕、思绪情愫或者临机应变带入物中,也就是“诗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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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梅评《妥协与对抗》︱知识人的“战争”
对于生在和平时代与和平国家的大多数人而言,战争往往仅作为他者的经验与历史记忆而存在。无论是回望历史中的战争,还是关注当下他国的战事,抑或寄望于未来的持久和平,“反战”在当下公共话语中作为一种道德姿态与伦理立场,几乎已获得普遍的正当性。然而,当这一观念落实到具体的思考与行动路径时,“反战”话语因政治立场、情感取向及利益关切的差异,呈现出多元化、时而相互冲突的倾向。“以史为鉴”与“反战”原本旨在促成对以集体之名压抑个体的法西斯军国主义的历史省思;但若缺乏对战争的切身感受和对历史的理性辨析,“反战”话语亦可能被过剩的情绪所裹挟,从而引发新的对立与冲突。倘若我们承认“反战”最终指向对个体生命的尊重,那么战争叙事首先便不能目中无“人”。
对于战争这一“极端语境下的人”之关切,正是贯穿于王升远教授新著《妥协与对抗:日本知识人的战时与战败》中的基本问题意识,亦是其重塑文学史与思想史研究路径的方法。将知识人选定为主要论述对象,并非出于对社会精英的特殊偏爱或对一般民众的有意忽视。正如作者在《“跨战争”视野与“战败体验”的文学史、思想史意义》中所述,“无论是‘转向’时代、军国主义时代抑或战后初期的盟军占领时代,文学家、思想家大多都无法超然于时代政治之外,他们常被裹挟进民族国家大历史,主动或被动地成为社会、政治议题的参与者、介入者”。知识阶层凭借其智识与判断力,被视为一个社会的“道德脊梁”,担负着民众对真理与公共理性的期望。在重大历史关口作出表态,更被看作是知识人对公共价值的守护。然而在法西斯军国主义政治高压下,言论空间日益逼仄,全民总动员的社会机制、封闭受控的信息与舆论,共同压缩了个体思考、判断与行动的空间。因此,在重返历史情境、思考极端语境下知识人的抉择与行动限度时,不仅要看“他们做了什么”,更需要体察“在那样的时代境况中,一个人还能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张翼评《旧制度时期的书报审查制度与文化》|缝隙中的启蒙
有关法国旧制度时期的文化市场与书籍管制政策,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以其独具故事性的笔法,先后为读者呈现了《法国旧制度时期的地下文学》《启蒙运动的生意:百科全书出版史(1775-1800)》《屠猫记:法国文化史钩沉》等兼具可读性与学术性的佳作。然而,这几部作品的着眼点主要在于审查制度的反对者,而较少系统探讨审查方的立场与动机。在另一部尚无中译的著作 Censors at Work 中,达恩顿虽然涉及波旁王朝时期的文字审查制度,但更多是将其作为与英属印度和民主德国的制度比较案例,并未深入梳理法国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与运行模式(Robert Darnton,Censors at Work: How States Shaped Literature,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2014)。至于其他相关研究,往往从印刷术技术史的角度切入,对审查的社会政治机制关注不足(Lucien Febvre and Henri-Jean Martin,The Coming of the Book: The Impact of Printing,1450-1800,London: NLB,1976; Elizabeth L. Eisenstein,The Printing Press as an Agent of Change: Communications and Cultural Transformations in Early-Modern Europe Volume I and II,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罗杰·夏蒂埃,《书籍的秩序:14至18世纪的书写文化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
在这一背景下,法国学者乔治·米努瓦(Georges Minois)的《旧制度时期的书报审查制度与文化》为我们提供了重要补充。米努瓦生于1946年,是具有影响力的法国历史学家。他兴趣广泛,善于在长时段中追索思想的变化脉络,同时文笔流畅,多有面向大众的通俗历史读物。米努瓦在此书中由印刷术诞生写起,直至法国大革命,系统梳理了法国文化审查制度的演变与实践特征。米努瓦尤其强调,由于监管主体的多元性及其相互牵制,审查制度始终存在可供利用的“缝隙”,使得达恩顿笔下的“地下文学”得以蓬勃发展,这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受益于审查本身。然而,这并非“自由最终战胜专制”的故事,因为言论审查并未随着旧制度的瓦解而消失——它依旧是任何政治体制的常备机制,自由的真正边界至今仍有待界定。
现代语境中的“审查制度”(Censure)通常被理解为世俗公权力对公共言论的限制,包括文字、图像及影音等。米努瓦以印刷术的诞生作为开头确实是合理的逻辑起点。然而,针对印刷文字的审查仅是对Censure较晚近的理解,若追溯其词源,这个概念源自拉丁文动词censēre,原意为“评估(如财产)”或“主张”(某种意见或判断),延伸至政治领域后,演化为罗马共和国时期监察官(Censor)的监察职责(censura)。共和国时代的监察官负责执行人口普查,这是确定公民身份及其附带的财产与相应公民责任的重要仪式。该仪式的高潮部分即为所谓“净礼”(lustrum),意味着整个罗马公民共同体进行象征性的洁净与神圣重塑。因此,监察官具有一种带有专断色彩的道德审查权(moral censure),能够将违反规范者贬斥为“重赋公民”(aerarii)或处以“声誉污损”(infamia)等社会性惩罚(Andrew Lintott,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oman Republic,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 109-112)。
进入基督教拉丁语语境后,该词又获得了“神罚”(censura divina)的含义,施加于那些冒犯了上帝的罪人。至16世纪以后,censura 才逐渐演化出如今最常见的意义:出于政治或警察目的而对书面材料实施审查与删除(“Censure”,Trésor de la langue française informatisé (TLFi),CNRS,en ligne ; Alain Rey (dir.),Dictionnaire historique de la langue française,Paris: Le Robert,2011. 法国语言学家乔治·杜梅吉尔进一步探讨了该词的印欧词源,意为“通过公正地评估,赞扬或谴责,将人与行为置于等级体系中的正确位置上”。参见 C. Nicolet,The World of the Citizen in Republican Rome,London: Batsford Academic and Educational Ltd.,1980,pp. 50-51)。可见,在欧洲历史语境中,“审查”一词的底色是带有严厉宗教-道德色彩的概念,它并非单纯作为世俗政权维持统治秩序的手段,而首先是针对违背规范者的公开谴责与社会排斥,其目的在于维系共同体道德的“纯净”状态。在追溯词源演变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理解米努瓦笔下的审查制度在17-18世纪间转变的深刻意义。
正是由于审查最初具有的强烈道德意味,因此教会最早承担起审查的责任。在印刷术出现之前,米努瓦写道,“主流价值被全社会一致地分享、体验和内化”,异见是罕见的,且很容易被镇压(《旧制度时期的书报审查制度与文化》,第1页)。异端并非不存在,但其思想限于手抄文稿与口耳相传的网络,难以跨越地域形成广泛影响。印刷术的普及改变了这一格局。天主教会在最初对这一技术持欢迎态度,利用其传播经文和教义;然而,当普通信众可以直接阅读《圣经》并产生独立于教士的个人诠释时,异端滋生便成为不可避免的后果。索邦大学的神学博士首先采取行动,要求禁绝一切有损正统信仰的著作,以维护教义纯洁。相比之下,高等法院(Parlement de Paris)的态度较为务实,其宽松并非出于思想自由理念,而是为了维护自身司法程序与管辖权,这也使其与索邦在审查事务上多有摩擦。 王权一方面依赖索邦和高等法院来监控思想舆论,另一方面又试图通过授予出版特许(privilège)来直接掌控印刷业,这引发了高等法院的强烈反对。米努瓦强调,王权的禁书政策往往缺乏原则性,更多受制于短期政治利益,这种反复无常进一步加剧了多头审查机构之间的矛盾。理论上,审查的流程是“索邦检举、高等法院审判、王权决断”,但现实中各方频繁越权与绕权,这些裂缝也为反审查作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尽管存在内部争夺,三方在抵制罗马教廷干预法国事务的“高卢主义”立场上相对一致,这种政治文化使普通天主教教士在面对罗马与巴黎时不得不做出忠诚选择。然而,教会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文盲农民,他们虽对神学争论兴趣不大,却容易被宗教情绪动员,因此天主教在新教的压力下,开始编撰“教义问答”并推动农民识字,以稳固信众。宗教战争期间,激进的天主教同盟(La Ligue catholique)利用王权衰落之机,严厉清洗了受王权庇护的、倾向异端或人文主义的出版商,并将宗教多样性视为“专制暴政”的征兆,因为这意味着任意裁量的人治取代了无可置疑的“神意”。于是,这一时期的权力格局出现了倒置——教会和民众反而在逼迫王权采取更强硬的审查立场。这深刻体现了世俗政权和宗教权威对于审查目的的巨大分歧。
某些历史典故和术语的处理,则更像是“留白”——例如“Stagirite”是亚里士多德的别称(取自其出生地),译文直接音译为“斯塔基特里”,不加说明;对涉及的神学或政治派别,例如法国宗教战争时期的“政略派”(Les “politiques”)与“天主教同盟”,也无必要的背景注释(译文将其译作“政治派”或干脆错译为“政治家”使读者感到迷惑。所谓“政略派”泛指在宗教战争时期主张宗教妥协、反对极端派别、以国家统一和君主权威为最高政治目标的温和政治力量。他们既有天主教徒,也有温和新教徒或宗教立场不甚鲜明的贵族与法官。该派在结束内战、维护国家利益这一点上与王权立场一致,但在具体宗教政策上偶有分歧。“Politique”一词在当时语境下往往带有贬义,尤其在“天主教同盟”宣传中,被指为“为政治利益出卖信仰”的人。参见 Emma Claussen,Politics and ‘Politiques’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 A Conceptual Histor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21)。这些细节虽然不如重大错译那样显眼,却在无形中削弱了作品的可读性与准确性。
作为一部以旧制度时期审查制度为主题的研究,米努瓦的著作不仅补充了我们对法国启蒙运动与权力运作模式的理解,也提示了一个更广泛的议题——审查并非某种历史偶然,而是任何社会治理都可能采取的技术与策略。在他的叙述中,权力的分散、制度的缝隙以及多国体系的存在,共同塑造了法国旧制度下的文化景观,也为“被禁之书”的传播提供了土壤。遗憾的是,中文版在翻译质量上与原著的水准并不匹配,对于有能力阅读法文的读者,原著无疑是值得推荐的;而对于依赖译本的读者,则需在阅读过程中保持必要的谨慎与辨别。
李丹婕读《中古时期的历史文献与知识传播》︱修史“事”大
纸虽然发明于西汉,但直到东汉蔡伦改良造纸术后才得以大幅普及,至魏晋时代逐渐取代简牍,成为文字记录的主要载体,进而带来书籍形态的变革,直接结果就是卷子装的出现,这也导致“卷”取代“篇”成为中古典籍的基本单位。《盈握:卷子装与中古书籍史》一文,在统计魏晋南北朝到唐初产出的十三种正史和《隋书·经籍志》、两《唐书·艺文志》等相关历史文献的数据后,提出中古书籍史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其一,魏晋南北朝到唐初产出的十三种正史中,再没有出现篇幅超过两万字的单卷,且单卷字数借由内容析合而趋同(18页);其二,在汉唐时期目录中,二十卷以下的小书占比高达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百卷以上则低于百分之三,且大书种类单一、主题集中:经部礼类,史部正史、起居注、仪注和谱系类,子部医方和类书类以及集部总集类(22-23页)。于溯认为,对于这两个现象,卷子装的物理形态都提供了理解路径。前者源于只手持握对卷轴体量的约束,后者则在于多卷并联、团队作业的模块化搭建为大卷帙书籍制作开启了有效路径,进而使得官方组织快速产出“皇皇巨著”成为可能。这类图书目前可知,以曹丕在位期间(220-226)官方修撰六百八十卷的《皇览》为最早。由此,于溯重新探讨了太康年间(280-289)《中经新簿》四部分类出现的原因,她指出甲乙丁三部大体还保留着和《七略》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只有丙部是不见于旧有目录体系的新部类,而丙部所辖史记、旧事、《皇览》、杂事几类文献,虽隐约可见后来史部的特点,但在当时则全无清晰意识。丙部所收书目更为共同的特点在于卷帙浩大,因此,“与其说是史学,不如说是大书彻底破坏了《七略》体系,从而将目录学推入四部时代”(30页)。可以说,在中古图书大规模生产和知识分类变革的背后,卷子本都是不可忽视的驱动力。
除了单卷这种可视化模块单元外,《隐蔽的网络:中古文献中的模块化书写》一文继续探讨了弥漫于中古时期文献内容中的模块化现象。模块化既不同于文学写作中的典故使用,也有别于类传叙事中的格套化呈现,而是一种功能项的情节单元,有长有短,有显有隐,人物和道具皆可调整,因此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与中古文学写作中的“拟”和文论中提及的“袭”“傍”“借”“偷”等手法相关又有别。比如文中例十所谈及的一类情节:主人公在有条件占用丰厚战利品的前提下仅选择书籍或其他别有深意之物甚至分文不取以显示人物节操(46-47页)。于溯强调,这类叙事模块一旦形成,不只影响文献生产,也会因其在文献中的反复再生产,进而经由阅读影响人的行为模式。这点不难理解,毕竟,生活也常常戏仿文本。因此,模块化作为中古历史文献潜在的书写技术和实践惯性,应成为今人阅读文献、理解史事时需格外注意的现象。本书所收《互文的历史:读〈五柳先生传〉》一文(191-202页)就是在这一思路下展开的个案分析。
模块化的影响不限于生产环节,也造就模块化的阅读方式。中古时代,大卷帙文献往往以单卷的形式传播。这种独立的文献形态,加强了文献的可记诵性。《行走的书簏:中古时期的文献记忆与文献传播》一文提出“记忆本”的概念,强调模块化阅读带来记诵之便,使得肉身也在纸张、碑刻之外成为文献的一种重要载体。中古时期“记诵故事”井喷的背后,存在着无数后世已然消失但当时则不容忽视的文献“记忆本”,它们在“在获取、携带、传播和使用方面,都有写本所不具备的优势”(64页)。中古时代写本大量“同音异文”现象的背后,正是“记忆本”参与文献制作和传播的痕迹。可以说,和类书出现的背景一样,“记忆本”既出于对占有海量知识焦虑的克服,又进一步催生了知识的积累与迭代。
文献最初为何/何以诞生?是本书多篇文章共同探讨的主题。王朝史是政治运作的产物,也是文献运作的产物。《中朝往事:文献环境与司马氏创业史的形成》从“文献环境”的视角讨论了西晋建国史的书写及其特点。众所周知,撰成于唐初的《晋书》以“好用小说家事”而受人诟病,于溯指出,这“与其说是唐修《晋书》的特色,不如说是东晋以来诸家晋书传递给唐修《晋书》的特色”(85页)。永嘉之乱造成的文献散佚,皇室衰微导致的组织不力,都构成东晋编修晋史的“真实困境”,因此,在“档案类文献”缺席的背景下,大量“依据于回忆、传闻、访谈等形成的记述”的秘闻与佚事便流入正史,这与其说是史家的主动选择,毋宁说也是一种实践层面的权宜行事。因此,通过《晋书》的书写,我们不只能够看到文献环境对文本样态的具体塑造,也能看到社会记忆在正史文本形成过程中的切实参与。 《蜡以覆车:范晔〈后汉志〉考》一文,以章怀太子《后汉书注》中出自《宋书·谢俨传》(已佚)的一则关于范晔《后汉志》废弃后被“蜡以覆车”的记载为线索,探讨范晔《后汉志》的修撰与篇目,在前人基础上得出若干有益的结论,比如,以绢帛为载体表明《后汉志》已定稿,范晔《后汉志》本有《食货志》和《刑法志》,另外还有《艺文志》,这些论断不只对前人关于南北朝史学史的相关认识有所推进,也提示了文本载体媒材蕴含的历史信息,以及传志互文中埋伏的正史篇目结构调整的线索。《隋炀帝的遗产:〈隋书·经籍志〉的形成与早期史志的统计问题》一文,与前人多从目录学角度探讨《隋书·经籍志》不同,转而将之视为“一篇史志”,揭示出这份文献与炀帝东都书库、五代史志修撰的方式与贞观时代的政治诉求之间的复杂关联,以此来探讨《隋书·经籍志》中的数据参差、书名变化和图书毁佚等问题。
如果说上述三篇文章以具体案例揭示了中古历史文献的制作背景,书中还以其他实例提出阅读中古历史文献可择取的微观语境。比如由《水经注》中关于《桥玄庙碑》的记载复原东汉乡里的石刻景观(《消失的碑林:〈桥玄庙碑〉与东汉乡里石刻景观》),以特定文化符号和文体选择,探讨曹操父子的文学实践与曹魏建国史塑造之间的关系(《宣传:建国史与中古文学的开端》),通过复原沈迥的人生经历提取《归魂赋》中的地理信息(《归魂:纪行赋的道里信息》)。文章主题各异,但都力图将被后世归于不同门类和学科的文献,置于其诞生的“原境”中,进而释放其中蕴藏的历史信息。
《入地上天:中古史料注与广义合本子注说》一文在全书别具特色,是对汉唐时期以裴松之《三国志注》为代表的中古史注的探讨。裴松之《三国志注》是中国史学史上的名篇,不仅为中古史研究者所熟知,也是治魏晋南北朝史学史领域的熟题,特别是近代以来因受到陈寅恪先生(1890-1969)的格外推崇,而受到治佛教文献学、近代学术史等专业学者热议。在此背景下接着讲,于溯将问题进行了拆分:其一,《三国志注》为何采取如此这般的形式?这一形式为何遭致刘知幾(661-721)的频频恶语(即“按之使入地”)?其二,陈寅恪所说“合本子注”到底是什么?他为何给予裴注如此高的评价(即“举之使上天”)?
元嘉五年(428),宋文帝(424-453年在位)下诏裴松之(372-451)为《三国志》作注,令其“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国志”,以弥补《三国志》“失在于略、时有脱漏”的缺憾,由此,裴松之将“多辞”并抄于“一事”之下,以“务在周详、以备异闻”为第一原则实为奉旨答题。从《三国志·上注表》来看,裴松之注《三国志》是一项要求明确的国家项目,因此,“掇众史之异辞,补前史之所阙”的结果,既源于项目委托人的要求,又离不开官方的支持,否则援引汉晋之间逾百部书而成的《三国志注》,绝无可能短期完成。如此前胡宝国先生指出的,东晋太元(376-396)以降经济好转,带来图书大规模聚集,至宋文帝元嘉八年,秘阁所藏《四部目录》已达到一万四千五百八十二卷(参《从会稽到建康》,《将无同——中古史研究论文集》,212页)。文献规模短时间巨量增长,客观造成同一史事出现众多“异闻”,由此,孙盛《异同杂语》、裴松之《三国志注》、刘孝标《世说新语注》等都是这一知识背景下的产物。在于溯看来,这类“史注”文献在排列异辞的同时,还将“最终决定权交与读者”,使得“读者有更强的参与感”,而就功能而言,这类史注则可视为以“事”为单位的类书,得以“一书在手、众本在握”(150页);但刘知幾并不关心这类文献的知识背景,也未对裴注进行逐条仔细分析,在他看来,这些书无疑是将修史过程中的“吐果之核,弃药之滓”又捡了回来(151页),是职业史家所难以接受的做法。
陈寅恪在1933年《支愍度学说考》一文中首次集中讨论了中古时期佛经文献之“合本”(即同文异译的汇编),“子注”虽亦谈及,但尚未直接冠以“合本子注”。此后陈寅恪又陆续在《读〈洛阳伽蓝记〉书后》(1939)、《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1940)、《陈述〈辽史补注〉序》(1942)、《徐高阮〈重刊洛阳伽蓝记〉序》(1948)、《杨树达〈论语疏证〉序》(1948)等一系列文章中,反复谈及“合本子注”的概念,并最终称裴注《三国志注》是深受“内典合本子注之薰习”的产物,又“刘孝标《世说新书注》、郦道元《水经注》、杨衒之《洛阳伽蓝记》等,颇似当日佛典中之合本子注”。于溯在梳理学术史之余,辨析了陈寅恪所论合本与同时稍早佛教史学者吕澂(1896-1989)所论之异同,指出陈先生关注的重点,不仅在于这种“事类相从”的文献形态,更是一种“基于此文献形态的研究方法”,并进一步认为这种文献方法,与为当时学界所推崇的“比较研究法暗合”,皆意在“求同异之所寄”(131页)。
经过上述对裴注为代表的史注和陈寅恪“合本子注”的辨析,我们甚至可以直接援引陈寅恪《支愍度学说考》中的一句话,来定位《三国志注》为代表的史注与陈寅恪所谓内典“合本子注”之间的关系,即“二者之间,纵无师承之关系,必有环境之影响”。从汉唐时期的知识史脉络出发,再结合本书所提供的书籍生产和传播技术背景,裴注《三国志》这类文献的出现或许别有渊源(比如古文经学的方法、类书的相互影响等),但这些史注确实与佛经译本共同面对着同事异辞(译)迭出、亟待对比辨析的“时代现实”,而以“事”为单位加以排比条列,也确实是卷子本时代最有效的呈现方式。胡宝国先生曾对南朝贵能博闻、知识至上的学风有过精彩论述,他同时指出,在这一风气中,“事”成为活跃的知识单位,同样弥漫在史学领域(《知识至上的南朝学风》,《将无同——中古史研究论文集》,188-189页);进而,“事”相应也成为重要的知识模块,在文献生产与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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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生评《我喜欢这样被埋葬》丨来生并不是虚无
从2015年到2020年,美国人类学家、考古学家香农·李·道迪和她的搭档、纪录片导演丹尼尔·卓克斯走遍了美国各地,从佛蒙特到加利福尼亚,从伊利诺伊到亚拉巴马,从殡仪馆、公墓到各种殡葬产品创意公司,不辞辛劳地寻访殡葬师、墓地老板、殡葬创业者和临终导乐,了解后者亲眼目睹或正在推动的美国殡葬业正在发生着哪些变化。香农和她的导演搭档试图记录下二十一世纪的前二十年美国日新月异的殡葬习俗,进而探究“应对死亡的种种变化所折射出的美国人在当下的历史节点秉持着怎样的信仰和价值观念”。
在经历大量的实地考察和人员访谈后,香农和丹尼尔最后出色地拍摄出了一部长达二十一分钟的纪录片《我喜欢土》。在此基础上,香农又于2021年出版了一部关于美国殡葬业的人类学著作。如果按照中文直译,这本书应当被翻译为《美国人的身后世界:21世纪的死亡重塑》。然而,颇为有趣的是,译者将其翻译成了《我喜欢这样被埋葬》。在书中,香农具体而生动地呈现了当下美国殡葬习俗正在发生的种种新变化,探讨了其与美国人对身体、个人以及宇宙运行方式的信仰和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普·阿里耶斯在其蜚声学界的死亡史著作中,将中世纪以来信仰基督教的欧洲人对待死亡的态度划分为五种模式。其中,最后一种模式是“看不见的死亡”。二十世纪的欧洲人多数在医院中离世,遗体由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接走处理。死亡,被科学和工业主宰。原本人们时常见到的死亡,自此在公共生活中消失了。菲利普·阿里耶斯认为,二十世纪的美国就是这种模式的极端个案。美国人死亡后,被迅速“藏”进殡仪馆或郊区公墓中。这体现着美国人对于死亡的普遍恐惧,是一种典型的“死亡否认”。菲利普·阿里耶斯进而断言,美国俨然就是一个“驱逐了死亡的社会”([法]菲利普·阿里耶斯:《面对死亡的人》下卷,王振亚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444页)。
对于菲利普·阿里耶斯划分的关于欧洲人死亡态度的五种模式,香农并不满意,认为这只是历史学家坐在书桌前整理史料而得出的理想结论。言外之意,无疑是在批评菲利普·阿里耶斯的研究缺乏对现实的深入探究。与此同时,对于菲利普·阿里耶斯关于美国葬礼的观点,香农也并不能完全认同。不过,香农也不得不承认,二十世纪美国的殡葬习俗确实有着相当独特之处。显然,只有对二十世纪美国的殡葬习俗略加考察,才能对二十一世纪殡葬习俗的新变化有所了解。
首先,美国人对遗容瞻仰有着一种固执的迷恋。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间,遗容瞻仰构成了美国式葬礼中神圣的一环。香农指出,这在其他国家,是很少见的。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穆斯林和犹太教徒外,佛教徒、印度教徒与基督徒也多数期望这样做。为何美国人对遗体瞻仰如此热衷?研究死亡的学者和殡葬师给出了种种解释。其中,一种流行较广的观点认为,这要追溯到美国建国之初基督教福音派的天堂观念。福音派认为,在守灵或下葬前,生者需要瞻仰遗容并牢记逝者容貌,以便将来在天堂相聚。这也可以用来解释,当时有财力的家庭何以会为逝者制作死亡面具、绘制肖像画或拍摄照片。这一观点,与菲利普·阿里耶斯关于浪漫主义时代欧洲人对死亡态度的模式总结倒是颇为相近。然而,在香农看来,这些观点都不足以“令人信服”。
美国人对遗容瞻仰的执念,构成了遗体防腐被推广使用的基础。现代动脉防腐技术发明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欧洲,原本主要用于医学解剖、保存遗体之用。其操作方法是通过在遗体的动脉处切口,然后由导管泵入防腐剂,同时导出血液。遗体防腐技术被应用于美国人的殡葬活动,要追溯到南北战争时期。据史学家研究,在持续四年的南北战争中,大约有六十二万名美国士兵死亡。这一数字,相当于美国独立战争、1812年战争、美墨战争、美西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中美国死亡士兵人数的总和([美]德鲁·吉尔平·福斯特:《这受难的国度:死亡与美国内战》,孙宏哲、张聚国译,译林出版社2015年版,“序言”,003页)。为了符合善终理念,阵亡士兵的家属们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将他们的遗体运回家中。为此,野战医院不得不采取简单的防腐措施,同时对运送遗体的车辆也做了冷冻处理。通过遗体防腐处理的遗体,满足了美国人瞻仰遗容的需要。于是,遗体防腐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开始兴起。
香农认为,南北战争是美国殡葬习俗发展的一个分水岭,其影响还表现在其他方面。在南北战争以前,遗体处理主要由有着经验的家庭妇女或左邻右舍帮忙料理,有着相当的私密性。然而在南北战争以后,男性专业人士在殡葬事务中开始发挥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中专门从事殡仪服务的殡仪馆大量涌现。美国殡葬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从此迅速发展。家庭在殡葬事务中的重要性,则逐渐降低。到了十九世纪末,殡葬师(mortician)的职业称谓出现。香农专门对“mortician”一词进行了解读,指出“ician”为“physician”(专业医师)一词的后缀。说明这个词在被创造之始,就是希望从事该类行业的人能够被作为特殊医师看待。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殡葬业的专业化已然完成。在这一时期,各种殡葬行业团体、执照制度、法律法规等已一应俱全,标志着美国的殡葬业完全被商业化、标准化。遗容瞻仰和遗体防腐,几乎成了殡葬活动的标配。英国记者杰西卡·米特武德在她那本批判美国殡葬业的标志性畅销书中指出,美国人的这种殡葬“传统”,到了20世纪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新型神话”([英]杰西卡·米特武德:《美国式死亡》,李雪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2年版,15页)。据美国殡葬协会(NFDA)的统计,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有百分之九十五的逝者采取了遗体防腐处理。遗容瞻仰、遗体防腐和水泥套棺,成为了二十一世纪以前美国人的标准的、“行将就木”的“美国式葬礼”。
那么,如何来理解这一标准的“美国式葬礼”?香农倾向于认同这样的一种观点。即,遗体对于亲属有着情感疗愈的作用。当亲属在看到或抚摸遗体时,内心的悲伤情绪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纾解。否则,家属的悲伤情绪无所依托,不仅得不到释放,反而还会加重。因此,遗体在葬礼中是作为一种“神圣物”而存在的。人的死亡,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生物性死亡,一个是社会性死亡。香农强调,防腐技术显然是“延长了逝者的生物性死亡和社会性死亡的临界阶段”。美国人对瞻仰遗容的坚持,并不是逃避死亡,而是为了和死者“好好道个别”。因此菲利普·阿里耶斯等人关于美国普遍存在的“死亡否认”的观点,在香农看来是不能成立的。
此外,对于美国葬礼中遗容瞻仰和遗体防腐的标准搭配,香农认为还有着更深厚的政治文化功能。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人种、民族和宗教相当多元的移民国家。然而,绝大多数美国人对遗容瞻仰和遗体防腐的普遍接受,说明了美国的殡葬是作为一种“美国公民宗教”的组成部分发展起来的,体现着美国人的一种国家层面的“礼仪规范”。换句话说,这也是美国人之所以为美国人的原因。然而到了二十一世纪,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尽管遗容瞻仰、遗体防腐依然在人们的治丧活动中占据着相当比例,但是美国的殡葬习俗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在发生着显著变化。对于这一“分崩离析”和“欣欣向荣”同时发生的领域,香农并不想以“家庭相册”的形式、巨细靡遗地一一呈现。具有考古学专业背景的她,更加希望通过考察殡葬习俗中“新生的器物”和“新兴的实践”,来反映新世纪以来美国殡葬习俗的剧烈变迁。
首先,美国殡葬习俗的显著变化,体现在绿色殡葬在民间的蓬勃发展上。香农发现,从卡莱罗纳到新英格兰地区,再到整个西海岸,一场更为广泛的绿色殡葬运动正在美国民众中间兴起。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美国人对遗体防腐正在失去兴趣。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防腐液无论通过动脉还是静脉进入人体,对于逝者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即便现在的防腐液已不再是副作用很强的福尔马林,依然会对逝者的皮肤产生损害。不仅如此,遗体经防腐处理被埋葬后,还会在墓穴中累积有害物质,从而对土壤、水产生不利影响。
在位于加州塞瓦斯托波尔市的芬伍德公墓,香农看到了一处非常“纯粹”的生态墓区。该墓区在安葬遗体时,不进行任何防腐处理,也不用含金属或塑料的标记物、殡葬用具和陪葬品。仅用可降解的木制棺材、柳条棺材或天然纤维裹尸布,盛殓遗体。为了减少碳足迹,挖掘墓坑也仅限人工挖掘。在墓表上,不使用任何人工雕饰的石材,只是用野外的石块堆积作为标识。在这片生态墓区内野草丛生,狐狸、郊狼、山猫和鹿等野生动物自由出没。有一天早上,公墓员工甚至发现一只美洲狮,正趴在一处墓碑旁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在北加州和其他一些地区,香农还发现,有一些公司正在推广经营“善地森林”的概念与业务。所谓的“善地森林”,实质上是一种“保护性骨灰分撒林”。即,殡葬服务公司购买老龄林(如生命力为数百年的红杉林),然后以国家公园为范本打造成为纪念公园。客户购买将骨灰撒在树下的使用权,价格视树种、树龄、位置以及客户是否单独使用一棵树而定。在树的底部,仅仅安装一块朴素的、印有购买纪念权人姓名的铜牌。为了降低骨灰分撒对当地生态的危害,服务公司还会聘请林业专家,根据当地土壤和树木生长需要制定出不同的保护方案。“善地森林”业务在美国,颇受喜爱大自然人士的欢迎。这一群体中,很多人表示死后“想成为一棵树”。
在一些学者看来,火化十九世纪以来在美国的不断推广,主要是由于这一处置方式经济实惠和携带方便。然而,香农指出其原因要复杂得多。一方面,火化的推广与美国城市化导致的人口过密和土地紧缺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国家公共卫生的启动和倡导分不开。此外,还与反天主教人士、无神论者、唯灵论者等分别从各自的立场选择火化这种方式有关。正是在这些因素的交相作用下,火化成为了二十世纪美国人处置遗体的重要方式之一。到了1995年,美国的火化率已然达到了百分之二十一。一些州的火化率则达到了百分之五十,甚至于更多([英]杰西卡·米特武德:《美国式死亡》,111页)。据美国火化协会统计,火化后的骨灰,三分之一被安葬在了公墓,三分之一被抛洒在各个地方,三分之一被家属带回了家中。
进入二十一世纪,与火化率不断提高相伴随的,是多元化、个性化的骨灰创意业务正在大量涌现。比如,一项制作包含骨灰在内的“纪念性物品”运动,正在美国兴起。这些“纪念性物品”,包括“玻璃纪念”“生命宝石”和“骨灰画像”等多种形式。相关纪念物品的制作,一般要先经过净化、减除成分,然后再制作成新的物品。香农认为,纪念性物品对于遗属而言,并不仅仅是一种“念想”,而是为了在生者的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借助这些纪念性物品,生者和逝者之间的联系可以延续下去。
在俄亥俄州的一家名为“玻璃纪念”的艺术玻璃工作室,香农看到了一个外形被做成了破碎海浪形状的玻璃制品。在玻璃制品的中央,有一处代表海水泡沫的白色物质。制作人尼克告诉她,那是他的弟弟拉斯提的一小块骨灰。拉斯提生前热爱冲浪,后不幸意外身亡,尼克专门制作了这件纪念品。据尼克介绍,这家工作室专门负责为客户定制含有骨灰的纪念品,目前从全美两万多个殡仪馆接收订单。 生命宝石,是近年来在美国得到迅速推广的另一种新式纪念物。其制作工艺原理,是用极高的温度和压力,加速实现碳单质转化为晶石的自然地质过程。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一工艺主要用来制造人造钻石。如将相关工艺用于骨灰压制,得到的产品便是生命宝石。在美国,目前一件生命宝石的制作成本在两千五百至两万五千美元不等。香农了解到,生命晶石的制作需要提前预订。根据体积大小,制作时间一般在四个月甚至一年。一颗制作成功的生命宝石,会附有一份防伪证书,上边“标注着一个微刻在钻石上且已被录入全球钻石登记簿的编号”。如同每个人都是唯一的存在,每一颗生命宝石也都是独一无二的。不仅玲珑精美,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能够长久保存。香农还发现,选择生命宝石的顾客百分之八十是美国人,其他顾客来自加拿大和日本及亚洲其他国家。
此外,一种名为“骨灰画像”的业务,也正在迅速发展。骨灰画像,顾名思义,即用骨灰创作逝者的肖像画。从事该项业务的青年艺术家表示,肖像画的绘制在笔法和风格上要求各有差别。最为重要的,是要体现出人物的独特个性。香农调查发现,每张肖像画的基准价在两百美元。“骨灰画像”的日渐流行,折射出美国人渴望拥有更独特的纪念方式。
随着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希望能够保存逝者生物属性的创意产品也在探索之中。比如,一些美国人在去世后,其指纹会被殡葬师提取下来,然后通过激光镌刻技术刻在冷却后的、五光十色的玻璃吊坠上。更有一些创业者,将目光投向了逝者的DNA双链。每一个人的DNA都是唯一的,保存住DNA无疑便保存下来逝者最为本质的部分。DNA被提炼出来,也会被保存在性质稳定、肉眼可见的基质上,在室温中长久储存。
特别吸引读者眼球的是,美国部分州还出台了一些法律,允许逝者可以在特定的地点撒散骨灰。逝者的亲属可选择将骨灰带到逝者生前留下美好记忆的地方,然后在合法的地点撒下部分骨灰。一位名叫罗德的受访者,便是这样处置其妻子雪莉以及雪莉父母的骨灰的。被撒散的骨灰,和大地永远融合在了一起。
除此以外,香农还绘声绘色地介绍了美国其他一些新奇的遗体或骨灰处置方式。如遗体堆肥、遗体碱性水解法、遗体冷冻葬、(骨灰)太空葬、(骨灰)圣烟葬……,无不体现出了美国民众在死亡最后一程安排上的独特追求。
最后,不同于20世纪主要由殡葬专业人士料理遗体,美国的葬礼出现了向工业化时代以前的家庭模式回归,逝者家属开始从殡葬专业人士的手中回收权利。香农发现,北加州是家庭自办葬礼的中心。不仅有专门的家庭葬礼指导人士,同时在各地还有家庭葬礼培训班。家庭自办葬礼联盟,甚至在美国各地也出现了。家庭葬礼鼓励家属触摸逝者的遗体,为逝者清洗穿衣,尽量没有遗憾地完满地送逝者最后一程。于是,一些独特的、充满个性化的告别形式出现了。比如,一些逝者在经过专门的技术处理后,被家属摆成生前喜欢的姿势,与前来悼念的亲属、朋友进行告别。家属之所以这样做,有的是基于逝者生前的遗愿,有的则是根据逝者生前的性格特点有意为之。在这场最后的、“浪漫”派对中,逝者成为了一名“无声无息”的主角。相关情节描写,对于中国人而言,无疑充满了“诡异”甚至惊悚的氛围,但却是在美国正发生的事实。此外,在很多美国墓园,香农还发现,美国人越来越喜欢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祭奠死者。
如何理解21世纪以来,美国人殡葬习俗中出现的这些新变化?对此,香农表示自己无意进行全方位考察,但她也进行了很多值得重视的讨论。香农追溯了新世纪以来,美国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对美国人生死观念的影响。与此同时,在为期五年的调查中,对于每一位受访者,香农都会尽量问两个问题:“你想选择什么样的安葬方式?”“你认为死后世界是什么样的?”香农将美国近年来殡葬习俗的变化,与美国人对于个人、国家和宇宙的观念认知联系了起来。
在追寻美国历史上殡葬习俗发生变化的因素时,香农尤其强调重要历史节点的影响。正如南北战争中美国士兵的大量死亡,助推了防腐技术被应用于遗体维护,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美国的殡葬传统。2001年“9·11事件”的发生,则是形塑美国殡葬习俗的重大事件。在这场暴恐事件中,美国人从现场或电视中看到了双子塔的轰然倒塌以及遍地狼藉的遗体残肢和碎块。当然,还有很多人迄今尚未得到身份确认。在激烈的爆炸中,他们不幸“化成了血雾”。香农强调,美国人完整的遗体代表逝者本人的观念瞬间崩塌了。与此同时,遗体在葬礼中具有的情感慰藉作用也在逐渐消散。在美国人的心目中,遗体失去了“神圣性”,成为了一具具占用资源、需要处理掉的“空壳”。这次暴恐事件后,美国人开始直面遗体,观察它的细节,同时开始接受腐烂的发生。《识骨追踪》《刑事现场调查》以及《行尸走肉》等影视剧的大量涌现,就是当下美国消费文化的一种折射。与此同时,在万圣节等重要活动中,很多美国人将自己打扮成为僵尸的模样,以至乐此不疲。不难看出,“9·11事件”的发生,形塑了美国人的死亡观。
其次,气候危机和自然灾害也对美国的殡葬习俗同样造成了深刻影响。美国,是世界上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二十一世纪以来,飓风、海啸、泥石流等大规模灾害不时发生。2005年的“卡特丽娜”飓风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登陆,造成1863人死亡,数十万人流离失所(徐富海:《城市化生存:“卡特丽娜”飓风的应急和救助》,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不断发生的气候危机和自然灾害,让美国人的生态环保意识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看到了人为活动对自然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大自然正在对人类的报复。这反映在殡葬习俗中,便是人们对绿色殡葬的认可。香农不无调侃地写道,相对于美国民众对绿色殡葬的欢迎,美国政府和公墓经营者的反应则相对迟滞许多。
与此同时,美国人殡葬习俗的新变化,还与传统宗教观念的影响式微相关。香农指出,新世纪以来随着美国信仰宗教人数的减少,宗教对于人们的影响也在发生变化。这体现在遗体处理上,就是长期居于支配地位的宗教传统正在失去影响力。大多数宗教对各种葬礼,也不得不持开明的态度。关于灵魂是什么,“人们也不再以宗教的观点马首是瞻”。在新世纪反抗传统、质疑权威的文化趋势下,美国社会围绕殡葬生发出了“高度个人化的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美国人越来越喜欢按照自己的个人想法行事。有些葬礼在他人看来,甚至有些“随他去”的玩闹性质。同是在这一过程中,那些跨行业进入殡葬领域、创办殡葬产品创意公司的创业者,无疑又成为了塑造死亡的“引领者”和“操刀手”。他们在一起,塑造着美国人的死亡。
此外,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也影响到了美国人对待殡葬的态度。现代临终关怀事业,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后迅速传到美国。到了20世纪80年代,临终关怀服务已得到美国人的广泛认可,并被纳入联邦医疗保险。临终关怀原本是为罹患绝症的病人,提供医疗护理和情感关爱。后来,临终关怀服务扩展到了帮助弥留之人了解自己的选择,以及掌控那些可能会影响自己或家庭的重大决定。临终护理事业的发展,使得病人及家庭的决策权日益彰显,出现了临终护理的“家庭回归”。随着临终护理从医院和长期护理机构向家庭的转移,病人也能够积极参与策划身后的纪念活动。香农一针见血地指出,临终关怀事业在美国的发展强化了美国人的一个观点,即“在殡葬问题上,个人拥有选择权。”
最后,美国根深蒂固的个人主义,是导致美国殡葬习俗深刻变化的深层原因。在讨论这一问题时,香农将个人主义与美国人的“人观”联系在了一起。人观,即“人的观念”,是一个由人类学家莫斯提出的专业术语,主要用来讨论一个社会中的人如何看待个人与国家和宇宙之间的关系。人观是一个流动性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观也会发生改变。香农指出,传统美国的个人主义的人观认为,人的灵魂、个体都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这直接影响着二十一世纪以前美国人对待遗体和个人的态度。然而,在“9·11事件”等各种重大事件的影响下,美国人的人观发生了深刻改变。二十一世纪美国人的人观已不再是一个整体,而是可分的。这反映在人们对待逝者上,逝者的某一个部分或某一生物属性都可以代表其本人。也便如此,包含骨灰在内的各种纪念物才会在美国大行其道。香农指出,这种可分的人观,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又强化了美国个人主义的发展。从而,也在影响着当下美国人在“美国人是谁?”“身为美国人意味着什么?”等问题上产生疏离,在很多重要社会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香农的这一认识是深刻的,不仅可以很好地解释美国各种新奇殡葬习俗的出现,同时对于理解美国社会的其他现实问题也颇有助益。
在香农看来,遗容瞻仰、遗体防腐作为一种全国性的“仪式规范”,受到多数美国人的认可,这在深层次上体现着一种“国家-身体”的观念认同。然而,到了二十一世纪,随着美国人传统的个人主义人观的变动,美国人的宇宙观也在发生着改变。香农指出,尽管美国人对传统宗教正在失去兴趣,但是美国人并未因此而变得更加世俗,而是对神秘主义的“灵性”充满好奇。“对鬼魂、转世和星尘的信仰,塑造了美国人的宇宙观”。与传统宗教的天国观念不同,鬼魂、转世和星尘的观念更多指向的是此在的世界。用香农的话说,这种新的宇宙观,指向的是“一种以共有的生态观为基础而形成的地球共同体”,而不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说的以国家为导向的“想象共同体”。在这种宇宙观影响下,美国的“公墓正在成为森林,整个国家都成了潜在的死亡景观,哪里都有可能是逝者的安息之所”。个人和生态地球之间的联系,成为了美国人思考死亡的核心议题。
对于美国殡葬习俗在二十一世纪日新月异的变化,香农并不想给出面面俱到的解释。但是,通过她诸多颇有见地的分析,依然能够让读者了解到这些变化发生的重要原因。即,拥有高度个人化信仰、尤其强调自我主体性的美国人,正在根据其个人信仰、性格、爱好等重新形塑死亡,同时也在赋予自己的生命以全新的意义。明乎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译者将这本书翻译成了《我想这样被埋葬》。当然,尽管当下美国的殡葬习俗正在变得别具个性,但在形形色色的习俗背后,也体现着人类对生命意义追寻的共通之处。美国人在面对死亡上,无论是灵魂观,还是转世说,抑或是人死之后成为星尘永留世间,都反映出了人类对于生命永恒的一种执着追求。21世纪的美国人对生命永恒的追求,并没有改变。而这,恰恰是殡葬文化的本质所在。换句话说,尽管美国的殡葬习俗形式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来生,从来就不是虚无。
读罢全书,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对这样一本连作者本人都认为“古怪”的殡葬人类学著作,译者为何要不辞辛劳翻译成为中文?英文原版中各种新奇的专业术语,翻译起来实非易事!个中原因恐怕除了译者对死亡议题有浓厚兴趣外,可能还与其希望中国人能够对当代殡葬习俗的演变以及背后的生死问题多加关注和省思有关。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当前中国大陆地区的年死亡人口已然突破了一千万。按照一场丧事约有三十人参加计算,一年参加过丧葬活动的人口即多达三亿多人。在此种情形下,人们对于死亡和殡葬议题不可能不发生兴趣。在现实中,殡葬服务中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也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潮流。由此,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如何审视和思考死亡?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又应当如何安排好人生的最后一程?中国的殡葬习俗又在发生哪些显著变化?无疑都是有趣的思考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香农这本书被译成中文,也便有着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衔尾蛇之歌”中,看一场中西女性艺术对话
今天是中元节,看看民间造像里形形色色的妖怪们
中国的妖怪文化隐而不彰,靠古籍里的只言片语,做些寻章摘句的拼接还原,固然有赓续之功,却停留在口耳之谈,难见妖怪真形。在正典之外,妖怪的踪迹还散落在民间,于乡间闾里秘密传递,有别于文人的书写,在家族内部的围炉夜话中,古老的恐惧由混沌而至清晰,妖怪的面貌在讲述中显形,在代际传递的漫长接力之下,妖怪的嘴脸长驻于族人的集体记忆。
终于有一天,当人们把口头传说绘在纸上,妖怪便获得了形体,这是一种令人珍视的能力,直接从观念中提取形象,并求得最大公约数,使之符合多数人的想象,今人或许已经丧失了这种能力。一旦妖怪在纸上定型,后来者也会有所沿袭,形成相对固定的图式,甚至抽象为符号。空间与时间上的无限绵延,让一种形象的反复打磨成为可能,故而民间版画中有些形象精巧异常,实非今人所能为。
妖怪在木版年画里频频出现,奇形怪状难以归类,若按其构图方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基础类型。
一曰杂糅式。半人半兽的拼贴术,实际上沿袭了《山海经》的图像传统,巫风浓烈,看上去像是恶作剧的结果,却有着深邃的视觉魔力,令人沉陷其中。这类组合主要有人首动物身和人身动物首,也有一些是人和动物的身体器官杂糅。人面兽身的数目占有压倒性的优势,比如人面蛇、人面兽、人面鱼等,怪奇百出,当人头安置在动物身上,传达出的视觉经验是怪异的,这已经跳脱了日常经验的范畴。人面兽的人面上多数带有诡异的笑,还有的狰狞可怖。随着世间的推移,《山海经》里人面兽身的怪物,也向着人的方向演化,譬如《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在人的身子之上赫然顶着一个猪头。山海经里的半人半兽只需亮个相就可以了,全然不食人间烟火,而《西游记》里的妖怪却要吃喝拉撒,要有手有脚才能参与社会生活,只留下头部的特征,成为身份的标志。
二曰骑乘式。妖怪完全化作人形,毫无异状,但妖怪的坐骑却是原形,比如蜘蛛精是一女子骑着巨大蜘蛛,虎精是一男子骑着花斑猛虎,通过坐骑来提示,象征着该怪物是同类之中的王者,灵智开启,地位跃迁,骑在同类头上作威作福,同时,这种造型似乎还兼顾了“雅驯”的审美诉求,看上去要比杂糅式的妖怪更加体面,怪诞之气淡去,然而骑乘怪兽的造型尚保留了野性的局部。
三曰化身式。似乎可以看作是妖怪的高阶形态,它们混迹世间,与常人无异,也并没有骑着怪异的坐骑,只是在头顶放出一道光华(或曰妖气),在光中出现的动物形象,便是该妖怪的原形,只不过这符号般的动物形象压缩到了极为渺小的境地,起到提示作用而已,妖怪的妖气却大大削减,妖怪的塑造便流于程式化,是古老想象力的滑铁卢。这种造型却也有其妙处,按说光华中的妖怪原形,只有道行高深的异能人士才能看见,常人却无缘得见。年画却采用了全知全能视角,让观画者都拥有了辨识真妖的眼睛,画师在妖怪头上绘出了真形,一望即知,于是,在民众的观看视角中,妖怪无处躲藏,由此完成了驱魅的过程。
年画里的妖怪以这三种构成方式为基础,有时还会有叠加,比如骑乘式和化身式的叠加,便会产生更为复杂的妖怪形象,同时也极大丰富了画面的构图——变化成人形的妖怪居中,身下骑乘怪兽,头上放出光华显露真形,上中下的三层在纵向里互为呼应,横向里来回穿插错让,奇趣便从中产生了,画面空间的布局经营也有了闪转腾挪的余地。
当然,这样的分类方法未免简单化。抛开程式的外壳,直面妖怪图像的视觉奇观,才是进入妖怪世界的门径。一旦进入其中,便不难发现,在细枝末节上的情形又要复杂得多。譬如动物直立行走的图式,是拟人化的情境,又有别于半人半兽的杂糅式,在年画《老鼠嫁女》中,老鼠个个直立起来,模仿人间婚嫁的仪仗,老鼠直立的形象大量重复出现,便让这种诡异翻倍,相应的,猫也是直立行走,这是尚未化形成人的妖怪初级形态。动物之外,植物也照样可以成精,花卉草木的叶片花瓣中赫然显现出人形,便是植物与人形的杂糅,又是别样的奇观。还有物怪,没有生命的日用器物,年深日久也会获得生命,长出人的手脚和眉眼口鼻,午夜时分在家宅中走动。《搜神记》假孔子之口说出了“物老则为怪”的著名论断,是时间的绵延帮助器物开启了灵智。日本称物怪为付丧神,则是旧物被抛弃,怨念凝聚而成妖怪。
还有些约定俗成的图式,成为民间视觉艺术中的常客,譬如鬼的造型,通常是狰狞的蓝脸,头上有驼峰式的两个肉丘,这是从佛画中的夜叉形象借用而来的,早期的夜叉是头上有角、手持钢叉的恶鬼形象,这种形象常见于钟馗捉鬼图式中的小鬼,甚至水府夜叉、动物精怪等,也使用着类似的造型。也有许多妖怪穿着京剧的行头,是民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扮相,镇邪驱鬼的魁头、吞口,则又是商周青铜器饕餮纹的变体。古老的艺术门类在此自由出入,可见出年画里的妖怪来源之丰。
妖怪印刻,乃是视觉奇观的无限复制,可以看作是妖怪的神通变化之一种,在纸上化身千亿。民间趣味所主导的妖怪,接驳古老的神话传统,掺杂了传说、故事、戏曲、曲艺、道德判断、游戏、禁忌等文化元素,融入民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理想,还为小说插图、戏剧脸谱、皮影面具等姊妹艺术提供了参照系。值得一提的是,清代早期的姑苏版画对日本浮世绘产生过深远影响,浮世绘从中借鉴了精工细作的套色版画模式,得以大放异彩,而浮世绘又影响到了莫奈、梵高等欧洲画家,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也是艺术史上的佳话。
本书所选用的图像均为晚近以来的古版年画,择其造型清奇、色彩沉着、镌印清晰者,从中观察中国古典妖怪,又因年画的张贴使用功能,故而存世极少,古图的丧失令人痛心,有些成套的版画,可能仅存一鳞半爪,试想其全貌当是何等壮观,如今却难以看到了。
从民间版画中发现一种失落的妖怪传统,又不局限于图像本身,在历史和文学中把这些妖怪打捞出来,这些妖怪是民间妖怪的真实写照,独有披发跣足的天真烂漫。从年画中看妖怪,妖怪的狰狞凌厉淡去了,野性似也不尽如人意,民间印刻的妖怪,难免沾染了人的习气,正是这种奇异的属性,才暗含着观察世道人心的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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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春,汪伪政府统治下的北平正处于剧烈的经济与社会动荡之中。3月6日早晨,朝阳门内大街153号福顺号烧饼铺的伙计孙士春焦急地等待着彻夜未归的妻子孙李氏。她于前一天称要回娘家,却一整夜未归,这显然非同寻常。于是,孙士春选择报警。警察调查发现,几日前孙李氏与婆婆发生激烈争执,夫妻因此被逐出家门,自立门户。然而,在缺乏婆家支援的情况下,孙李氏开始担忧丈夫卖烧饼的微薄收入难以支撑一家生计。她遂找到邻居梁赵氏,请求后者帮忙“另嫁一人”。梁赵氏经不起她的软磨硬泡,最终请附近切面铺掌柜李金和牵线,介绍自己的侄子李凤来给她认识。3月5日,在邻居的协助下,孙李氏与李凤来经由火车站逃往后者的老家枣强。然而第二天,警察便将他们二人抓获归案。
两个月后,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若是在清代,依《大清律例》“若夫无愿离之情,妻辄背夫在逃者,杖一百,从夫嫁卖”,孙李氏将面临严厉惩罚(110页)。但在1945年的民国,这类行为已不再属于刑法制裁范围。法院认定孙李氏与李凤来之间既不构成通奸也不涉及重婚,而邻居梁赵氏亦不构成拐骗妇女罪,因为出逃是出于孙李氏的自主意愿。这个案例不仅体现了民国司法在处理性别议题上的观念转变,更揭示了战乱时期社会底层妇女在面对经济崩溃与家庭危机时的求生手段。这也正是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东亚系马钊教授《弃夫潜逃:战时北平底层妇女的生活与犯罪(1937—1949)》一书所描绘的时代景观。
近年来,围绕女性社会地位与家庭角色的议题频繁地登上热搜,舆论场上的热议表明,在女性地位不断提升、女性主义理念被逐渐普及,性别矛盾日益加剧的当下,我们亟须对女性的身份与角色进行重新思考与定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回过头来看《弃夫潜逃》所聚焦的日伪统治与解放战争时期北平下层妇女的日常生活,看该书通过对民国时期刑事审判案卷的细致梳理,以深入浅出的写作手法,揭示底层女性所面临的家庭困境,探讨她们如何通过自身的生存“手段”,在法律与制度的空隙间艰难谋生。这部作品处处展现了马钊博士作为历史学者对时代变革中个人生命经验的关怀。无论是对专业历史研究者,还是对更广泛的公众读者来说,这都是一部值得关注、引发共鸣与思考的历史书写典范。
尽管《弃夫潜逃》在中文世界问世仅仅数月,但值得一提的是,它的英文原著Runaway Wives,Urban Crimes,and Survival Tactics in Wartime Beijing,1937-1949(中文直译为“逃跑的妻子:战时北京的城市犯罪与生存手段,1937-1949”)是在作者2007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于2015年由哈佛大学亚洲中心出版发行。因此,我们在讨论本书的成书背景时,不仅要着眼于当下中国的社会背景与学术生态,也应该回到二十一世纪最初十年英文世界的学术脉络中,去理解它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贡献。在这一时期,北美的中国史研究,经历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的社会史转向,“以中国为中心”、立足中国历史与社会内在逻辑的研究方法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中国内地档案馆的对外开放使得利用档案文献,特别是司法档案,聚焦庶民社会,以自下而上的视角研究中国史的趋势日益兴起。与此同时,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史研究受到文化人类学、语言学转向影响,开始关注隐藏在宏大社会结构之下微观的个体经验与日常生活;尤其是社会性别史的兴起,将性别权力关系引入历史分析范畴,把女性视为能动的历史参与者,而非仅是革命叙事中的受害者。
与此同时,马钊博士彼时就读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正处于这场史学转型的核心地带,他的两位导师——罗威廉(William Rowe)与梅尔清(Tobie Meyer-Fong)教授,一位是北美中国城市史研究的开创者之一,另一位则是运用新文化史方法研究明清史的代表性学者。二十一世纪初北美中国史研究的脉络与本书作者的自身的学术谱系,几乎决定了《弃夫潜逃》必将是一本兼具社会史研究方法与文化史问题关怀的著作。一方面,作者继承了导师罗威廉教授对城市社会史的关怀,从民国时期北京地方法院的刑事审判档案入手,探讨战时的城市空间、社会治理以及女性的职业、犯罪与经济状况;另一方面,该著借由法国文化理论家米歇尔·徳·塞托(Michel de Certeau)所提出的“手段”(tactics)这一概念,探讨底层女性在时代裂变的历史环境中谋求生存的个体经验。
在我看来,《弃夫潜逃》一书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作者突破了主流民国史研究对政治事件的关注,借助对司法档案的仔细分析,拨开了启蒙与进步叙事的迷雾,带我们窥见战时北平下层女性真实的日常生活,剖析她们如何通过对城市空间、邻里关系、婚姻与家庭关系、社会习俗等仅有“资源”的理解与利用,在法律与制度之间为自己争取出十分有限却仍然有效的生存空间。正是在这些微观的个体行动中,作者揭示了改革与革命带来的制度与观念变迁怎样影响底层妇女的经历,也展现了后者如何通过自身的生活实践与犯罪行为,促使国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市的社会与道德结构(31、285页)。
不过,与其将《弃夫潜逃》视为一部纯粹的性别史著作,我更倾向于把它定位为一部关注制度变革、城市发展与个体经验之间关系的社会史研究。就像作者所指出的:“妇女身份与城市空间的建构不仅由性别关系所决定,还同时带有鲜明的阶级特征。”(30页)与许多聚焦于性别角色建构与权力关系的社会性别史著作相比,这部著作的视野更为宏阔。它以底层女性为历史主体,从她们的日常处境出发,辐射到战时北平城市社会的多重面向。因此,尽管我在前文提到,《弃夫潜逃》的付梓回应了当下社会对女性角色的广泛关注,而且目前公众媒体中所能见到的关于它的讨论多集中于妇女议题,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部单一的妇女史著作。它更应被视为一部融合城市史、法律史与妇女史等学术视角的社会史研究。如果忽视了这些议题上的多重维度,我们对这部书的学术贡献的理解也势必会被削弱。
举例来说,本书第一章便通过对下层妇女劳动状况的考察,呈现了战时北平的社会经济结构与职业观念。作者不仅探讨了女性如何依靠零工与灰色经济应对生存危机,还进一步揭示了北平城市经济结构对女性就业机会的限制。由于工业化进程缓慢,城市内正式岗位稀缺,妇女在工业与商业领域中可获得的工作机会极为有限。作者借助当时的社会调查资料指出,北平社会普遍认为妇女应当留在家中从事农业劳动,而非外出做工。正因如此,许多年轻女性在工厂短暂工作后便结婚离职,已婚妇女则通常不参与正式劳工市场(62-63页)。
此外,作者还细致考察了“职业”一词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中文语境中的语义演变。尽管该词早已有之,但其现代意义的确立与频繁使用主要出现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中期(45-47页)。国民政府当时将“职业”界定为“直接、间接取得金钱或实物报酬之作业”(50页),并将其与“既有生产力、又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有偿劳动”联系起来(51页)。随着职业教育的推广,这一原本中性的词汇逐渐被纳入民族解放与妇女运动等更宏大的政治叙事之中。作者认为,“职业”语义的转变不仅为当时社会提供了重新理解劳动与性别角色的新语言,也体现出妇女工作在国家意识形态中被逐渐政治化、国家化的过程。这一文化史取向的语义分析,既为后续章节中讨论女性弃夫离家处境铺垫背景,也体现出作者对语言与思想在社会变革中作用的关注。
本书的另一个重要分析维度是司法观念与实践的演变。在第二章中,作者通过分析判决与法律条文中对男性在家庭中的供养义务的界定,揭示了民国时期官方家庭观念的转变,以及这一转变对弃夫潜逃案件裁判的影响。在传统观念中,丈夫被认为是家庭供养者,而妻子则被相应地视为“受抚养者”。因此,战时北平那些选择弃夫潜逃的下层妇女,并非如易卜生笔下的娜拉那样意在挑战男性权威,而往往是出于抗议丈夫未能履行他们的供养义务(95页)。然而,1930年和1931年颁布的《民法》明确规定:“因负担抚养义务而不能维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义务。”(115页)这表明,当时的法律已经不再将男性视为当然的供养者,亦不将女性视为被供养者。通过对供养义务的重新界定,法律在制度层面鼓励女性追求经济独立、自主谋生,促使她们从家庭中的附属地位中逐步脱离出来。通过对家庭供养关系的再定义,《民法》实际上摒弃了清朝法律中将弃夫潜逃入罪的立法原则——认为这是一种挑战家庭权威的行为;因此,弃夫潜逃不再被视为一种犯罪,女性离开家庭、自谋生路的行为由此得到了法律层面的支持与保障。
在此基础上,本书第六章对司法审判中妇女性行为裁决的分析,进一步揭示了战时北平司法实践与性别观念之间的互动。作者借助黄宗智对《大清律例》的分析指出,在清代法律体系中,女性通常被视为“消极的抉择实体”(passive agency),面对男性的追求,她们要么反抗,要么顺从,但其行为始终只是对男性主动性的被动回应。而在民国法律框架下,女性则逐渐被当作具备自主意识与行为能力的刑事主体(291页)。然而,制度层面的变化并不必然带来民间观念的同步转型。1945年7月杨占英离家出走案可以说是一个明证。在这一案件中,杨与二十二岁的男友张克贤私奔,藏匿于后者姐夫家中。杨母因为猜测二人已经发生了性关系,羞愤之下报案控告张克贤“拐卖妇女”。她不仅将张描绘为惯于诱骗妇女的危险人物,还坚持女儿出于“家教严格”而无力反抗,是被张用淫威所逼迫。这一控诉手段,表面上是对女儿“清白”的捍卫,实则是通过重申她的“贞洁”与“被动性”来博取法律与社会的同情。在这一过程中,母亲的行为看似动用了法律工具维护女儿权益,实则进一步压缩了女性作为具有自主选择能力个体的社会认知空间。这一案例不仅生动展现了司法制度改革与民间性别观念之间的错位,也显示出女性亲属在现实困境中试图借助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模糊地带,为“体面”讨回空间的手段。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面向是作者对城市空间的关注——这可以说是本书一个贯穿始终却并未在标题中体现的主题。我想,作者的这一关怀并非仅仅是出于其师承城市史大家罗威廉教授,亦是源自他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的情感联结与居住体验。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北平,长期陷于经济衰退,市民不得不面对频繁的政权更迭、社会动荡。始建于明代的城墙,将这座城市环绕成一个“巨大的封闭空间实体”,使得“人口只能在城市内部膨胀”(11页)。不过,再坚固的城墙也无法抵抗十九世纪初以来持续的移民涌入。大量外来劳动力迁入,重构了北京的城市空间,在城区内形成了众多的贫民聚居区。而正是在这些低矮杂乱、破旧不堪的城市空间中,本书的主人公们——北平的下层妇女——经历着她们日复一日的生活。
本书的第三章重点讨论了胡同与大杂院这类颇具京城特色的城市空间,以及下层女性对它的理解与利用。尽管在当时的社会改革家与市政官员看来,大杂院不仅是设施破败、缺乏隐私的贫民窟,也是道德暧昧、犯罪滋生的罪恶“温床”。然而,作者却别开生面地指出,对于居住其中的女性而言,这些区域是“妇女与小家庭圈子之外的人进行互动的主要社会空间”(165页),因而也有助于她们构建提供情感支持、处理生活与经济困难的关系网络。这些关系不仅包括日常的友谊与交往,也时常涉及婚外情、性交易,甚至人口买卖等灰色地带。除了胡同与大杂院,二十世纪上半叶交通技术的现代化也为下层女性拓展家庭以外的行动空间、实施弃夫潜逃的生存选择提供了新的可能。在第五章中,作者聚焦人力车、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分析道路基础设施如何扩大女性的空间流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更为庞大且组织化的妇女买卖、商品走私网络。这类网络挑战了国家对城市治安的管控,增加了治理难度;另一方面,也为部分女性逃离家庭提供了现实支持。借此,作者描绘出女性生存手段、城市空间与犯罪行为之间所构成的一组三角关系:对于战时北平的下层女性而言,许多违背主流道德或法律规范的行为,恰恰是她们逃离绝望家庭、争取微小生存空间的生活手段;而特定的城市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为这类行动提供了庇护与通道。
城市空间与妇女生存手段之间所折射出的,正是社会结构与个体能动性之间的关系这一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经典议题。作者借用德·塞托的“手段”(tactics)概念,勾勒出战时北平下层妇女在法律与制度间穿梭,有时甚至不得不以犯罪为手段谋求一线生机的无可奈何。这种史家对普通人日常挣扎的捕捉,对被宏大叙事遮蔽的个体生命状态所流露出的悲悯关怀,令我敬佩与动容。然而,我窃以为,正是在这一点上,本书也的确存在继续着力的空间。如果我们将这些生存手段重新嵌入制度、性别与经济结构中审视,不难发现,其脆弱性与暂时性远远超过了其创造性与有效性。尽管作者在书中一再提及女性作为时代与结构变动的“受害者”,称“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是战时北京政治不稳定和长期贫困的受害者”(133页),但在实际书写中,作者的史笔有时会略显过于侧重她们“创造性”地运用制度、游走于法律与秩序边缘的能动性,以至于在个别措辞的使用上可能会引起一些歧义。
例如,在第五章中,作者使用“亚文化”(subculture)一词来描述女性对人口买卖的参与(264页)。尽管他明确指出,这一概念引自美国史学者霍华德·P. 丘达科夫(Howard P. Chudacoff)所著的《单身汉的时代:一种美国亚文化的建构》(The Age of the Bachelor: Creating an American Subcultur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并解释其意在指涉“主流文化之下的一种情况尚可且无大碍的组成部分”,但在我看来,将“亚文化”一词应用于此,仍值得商榷。我理解作者试图通过这一概念将“妇女买卖”行为去污名化,意在指出,即便是这类通常被视为出卖女性主体性的犯罪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底层妇女在极端困境中出于生存考虑而作出的自主选择。她们试图利用自身的生育能力、性能力与生产能力等所谓“性别红利”,最大化生存资源,争取生存空间。然而,在书中,这层复杂逻辑似乎并未被明确展开,从而容易引发误解,使读者以为作者是在浪漫化妇女买卖,甚至将其视为一种带有文化认同与自觉的行为。毕竟,在当下的流行语境中,“亚文化”一词常被用来指代某种边缘但积极、独立且具有身份意识的文化共同体。
從事發、相驗、喪事到重回日常:壓力及禁忌下,自殺者遺族的隱身和復位
「非自然死亡」涉及醫療、檢警介入,讓自殺者遺族的失落和哀悼被迫進入公共領域。在處理後事上,無論信不信宗教與靈力,社會眼光與傳統禁忌,對遺族而言仍難以迴避。
6年前剛進入博士班就讀的林佳,得知父親於家中自縊的消息。當時她配合員警調查,令她難忘的是警方要求她和家人在警局觀看監視器畫面:「我非常害怕,怕看到我爸吊上去的場面。我跟弟弟去看影片,要播的時候,我緊緊抓住弟弟的手。」
影像會出現什麼?未知的恐懼攫住姊弟倆,直到播放結束,才知道根本沒有駭人的畫面,監視器只拍得到家門外面,警方播放的目的是為了要讓家屬確認,沒有外人進入,排除他殺的可能性。
陳增穎分享近期投入的調查,主題正是希望了解社會對自殺的認識程度,並討論自殺與汙名的議題。她在問卷採用了「自殺看法量表」,詢問受試者認為自殺行為是高尚的、獻身的、勇敢的、孤獨的、迷茫的、孤立的、不道德的、令人難堪的、膚淺的還是愚蠢的?從現階段得到的回應來看,最多人認為自殺是孤獨的、孤立的,最少人認為它是不道德、膚淺或愚蠢的。
2023年,張書森、陳映燁等人的研究揭示,在1,087名台灣成年人的全國電話調查中,表示願意幫助自殺風險者的人數比例為56.5%。研究者指出,具有協助意願者,較不會將自殺行為視為是個人選擇,或對此產生誤解。
上述兩項研究顯示,台灣民眾對於自殺行為,或許有愈趨中性的理解。不過,陳增穎提醒,認知、行為與態度之間,並不是必然一致;換言之,人們對自殺有更多認識,不等於汙名與歧視就不會發生。 回顧初衷,多年下來的心理諮商訓練,讓陳增穎很在意活下來的人、受過傷的人,能否維持好的生活品質。她說自己不是遺族,但會開始自殺遺族研究,是因發現學生是遺族,希望透過研究,讓學生有「說出口的機會」。她感性說道:
「我想記錄遺族生存的過程,重新建構他們的故事,讓他們知道其實你走過來了、挺過來了、成長了,這很不容易。」
陳增穎對遺族的關心,確實被看見。在第一篇研究發表後,一名陌生遺族來信,自願受訪,請她替他書寫生命故事。這讓陳增穎非常感動,知道自己的角色有價值。